早起



            似乎很久没六点起床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如一贯的,醒在闹钟响起以前,楞了个十分钟,才了早醒的目的,悻悻然地离床准备洗刷去。
以前的早起为了什么呢?除了上学不说,印象最深刻的早起就是六年级的毕业旅行。那一天以前的那个晚上,我带着兴奋的心期待着,连睡都是笑的,我才发现,出游真的让我很开心,而或许就是那一次,定下了我与旅行的不解之缘。
再后来,为了扫墓、为了赶飞机、为了参加跑步、为了早醒的习惯……,似乎已忘了早醒的有所不同。就因为太惯常了,惯常到忘了它存在的意义与价值。
不晓得他人是否也如此,对于自己已然备具的,总不上心,倒是远离了,才一味抓得更紧更紧,似一松懈就要不见了的杯弓蛇影。
这很像两性的关系。
有些恋人待在一起时,甜腻一段时候后,就忽略了对方,做起了自己一个人的事情,忘了要对方参与以致于冷落了对方,但一别离,却又粘腻起来,为要弥补不在一起时的不确定感;有些恋人则待在一起时,虽没一开始的甜腻非常,却共同进退,同时参与对方的生活,即使别离,也保有信任,借由联系经营远距离的思念,而不是一再牵扯对方, 誓把对方纳入自己的管辖范围只为满足自己的安全感不可。
这与早醒有何干系了?
请容我掰上一掰。
当我习惯早醒时,我其实也会感到懊恼,因为少了一些与床亲热的机会,难免失落。不信?你看,“旁人”在这时间点上(六点)还睡得正香呢!然,当不那么早醒又成习惯后,我又怀念起早醒时的自在与舒适。这像不像单身时渴望恋爱,恋爱时又想念单身的干脆?又像不像恋人不在一起时,拼了命的思念,真的凑在一起了,又嫌粘在一起太腻人?(因此我是更爱上三段所举的第二个恋爱模式的)这就是人性了。总是不珍惜已然拥有的,却死命看着所没有的,莫怪张爱玲要说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故事了。
人性啊人性,惟你不再那么俗气,才能更有不一样的层次了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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